区诺轩庭上悔疚 庭外反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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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诺轩庭上悔疚 庭外反口

发布时间:2020-04-25    来源:优游国际
在一众泛暴派同道簇拥下,区诺轩昨日步出法庭后辩称自己无罪,声言要上诉。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
 
星岛环球网消息:文汇网讯(香港文汇报记者 葛婷雨航)泛暴派骨干、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,去年7月在油麻地阻挡追击暴徒的警方防线,更以"大声公"击打警盾,又以"大声公"贴近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司高振邦耳边叫骂,令高警司听力受损。区诺轩经审讯被裁定两项袭警罪成,案件昨日在九龙城法院量刑。区诺轩在上庭前在网上煽动"同道人"到庭盲撑,又称自己被"政治检控"云云。但裁判官梁嘉琪在宣判时,接纳社服令报告称区诺轩对自己行为感"悔疚",考虑他初犯,轻判区诺轩14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访问时均质疑是次判刑过轻,认为律政司应对判刑提出司法覆核,以免有市民特别是年轻人有样学样。
 
现年32岁的被告区诺轩,被控2项袭警罪。控罪指,他于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,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员关志豪及警司高振邦。本月6日,区诺轩被裁判2项袭警罪名成立。
 
区诺轩昨晨在出庭前声称自己"无罪","完全无身体接触的案件不可能构成袭警",是"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",并相信市民对他袭警罪成亦会"感到难以置信"。但辩方资深大律师昨日在求情时所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内容时则称,报告评价正面,感化官建议判处81至160小时社服令,被告亦愿意履行社会服务令。
 
信感化报告 官指初犯轻判
 
辩方续称,被告区诺轩当日只为得到警方注意,以履行议员的责任,望可"成为桥梁淡化事件"。虽然被告未能达成目的,但其目标非要伤害警员,警员亦无实际伤害,故被告犯案的出发点及实际行为与一般刑事案件不同,而被告重犯及再犯机会近乎零,且已非立法会议员,经此一役知道使用"大声公"的限制。
 
辩方称,被告已准备到日本修读博士学位,将在9月开学,希望法庭判处较短的社服令时数,让被告早日赴日本进修增广知识,学成回港以不同形式服务香港社会。
 
裁判官梁嘉琪宣判时表示,参考到被告背景、辩方呈上的求情信、案例、案件性质、本案案情等因素,又引述社服令报告内容指被告会见感化官态度合作,对自己行为感到悔疚,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加之被告属初犯,故接纳报告建议的中长度社服令时数,判处区诺轩接受14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
 
泛暴派簇拥 区声言必上诉
 
判刑后,区诺轩在一众泛暴派簇拥下在法庭拉起横额示威,包括涉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被检控的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、社民连吴文远、黄浩铭,"香港众志"黄之锋及周庭等亦现身。区诺轩反口辩称自己无罪,声称会就定罪提出上诉。
 
此案并非区诺轩面对的唯一案件:他还被控去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,案件将于5月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。
 
 
 
政界: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
 
涉及黑暴的区诺轩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140小时社会服务令,成为首名因参与黑暴被判刑的泛暴派头目。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访问时均质疑是次判刑过轻,特别袭警是严重罪行,时任立法会议员的区诺轩竟知法犯法,理应罪加一等。他们认为律政司应对判刑提出司法覆核,加强阻吓性,避免"新晋"的泛暴派区议员"有样学样"。
 
恐泛暴区议员"有样学样"
 
根据法例,袭警罪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。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直言,区诺轩事发时多次挑衅警员,并故意用"大声公"损害对方听力,身为立法会议员对法例最少有基本了解,区诺轩却知法犯法,理应罪加一等,但是次判刑相当无阻吓性,律政司应就量刑起点提出上诉,不能姑息养奸。
 
他形容,判刑"匪夷所思",特别是被区诺轩煽动上前线"抗争"的年轻人就被判监,他却仅被判社会服务令,只会令"新晋"的泛暴派区议员"有样学样",一边煽动年轻人做"炮灰",一边恃议员身份滥权阻碍警方执法。
 
 
 
新民党立法会议员、执业大律师容海恩指出,袭警是非常严重的罪行,一经定罪,法庭通常会判处实时监禁,故区诺轩今次判刑非常轻,律政司应重新审视案情。
 
她认为,由于判决缺乏阻吓性,加上区诺轩以无直接与警员身体接触为由,狡辩自己没有袭警,让年轻人误以为远距离攻击警员的行为会获轻判,甚至不算袭警,或会鼓吹示威者用各种新方式伤害警员,例如以激光笔直射警员眼睛。
 
助长暴行断送年轻人前途
 
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批评,是次判刑远远不足以惩罚区诺轩的恶行,更会向公众及泛暴派区议员传递错误讯息,令他们恃议员身份助长暴行,损害社会利益,并断送年轻人前途,促请律政司就判刑提出司法覆核。
 
女主控官陈述遭恫吓 裁判官拒受理
 
区诺轩本月6日被裁定两项袭警罪成立后,"黄媒"和煽暴派即"发功"大报复,向代表控方的女大律师陈文慧发难,翻炒疑似陈私人社交平台的留言,更将陈全家"起底",公开相片、个人资料作人身攻击,并威胁要她"死全家"。主控官陈文慧昨在法庭对区判刑后,向裁判官梁嘉琪陈述指自4月初她及其家人便开始持续受网络滋扰,希望法庭可作出记录,但被裁判官打断。陈据理力争指自己因检控本案而受到暴力对待,坚持法庭要为此作出记录,惟法庭未有受理,裁判官更指就本案已处理完毕。
 
要求法庭记录在案被拒
 
区诺轩昨日被判刑后,身为案件主控的陈大状向法庭陈词指她及其家人自4月初便开始持续受网络滋扰,惟未几被裁判官打断,指案件程序已经完结,不认为陈大状的发言与本案有关。裁判官反问陈大状:"同案件有咩关系?""想法庭点样处理?"
 
陈大状解释,其陈词或可能涉及其他司法程序。虽然她未得到律政司指示,但仍希望法庭可以让她完成发言,并决定是否记录在案,她激动地表示:"畀我2分钟,我有咁嘅权利,Ihave right to be heard!"
 
裁判官梁嘉琪表示,陈大状的陈词与本案无大关连,又得知陈大状身为律政司外聘大律师,在未有取得律政司指示下自行陈词并不合适,又称就律政司自会保障其权益,相信陈大状自己有合适渠道处理,故拒绝让陈大状继续发言便退庭。
 
全家遭"黄媒"起底滋扰
 
本月初在案件裁决后,煽暴文宣不但在网上公开谩骂裁判官是"蓝官","黄媒"和泛暴政棍更开始寻机攻击主控官。煽暴文宣非法对陈文慧全家"起底",公开其未成年女儿和丈夫的相片,更留言恫吓"死全家、无其他",又在其本人图片和女儿图片上留下不堪入耳的留言,包括粗言和恶毒诅咒,及公开陈律师事务所的地址、电话、邮箱等讯息,煽动网络暴力欺凌,又恶意攻击陈大状违反操守,更去信大律师公会投诉其在主控中的角色。